第一部分泸州市残疾人联合会概况
一、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
(一)基本职能
单位基本职能、职责:弘扬人道主义,发展残疾人事业。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;团结教育残疾人;开展各项业务和活动,直接为残疾人服务;承担市政府委托的行政职能,发展和管理残疾人事业。
(二)2017年重点工作
主要工作:推进“量体裁衣”式残疾人服务;实施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;资助贫困残疾大学生和贫困残疾人子女大学生;贫困家庭脑瘫儿童康复救助;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;帮扶残疾人脱贫等。
二、部门概况
泸州市残疾人联合会是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,是一级预算单位。编制人数11人,实际9人。
第二部分泸州市残疾人联合会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
一、收支预算总体情况
2017年收入预算总额为813.08万元,其中:当年财政拨款收入777.34万元,上年结转收入35.74万元。相应安排支出预算813.08万元,其中:人员支出131.77万元,日常公用支出23.50万元,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6.07万元,项目支出641.74万元。
二、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
部门预算安排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、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中央、省级、市级残疾人事业发展相关工作813.08万元。其中:
基本支出,是用于保障市残联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,包括基本工资、津贴补贴、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等人员经费147.84万元以及办公费、水电费、差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23.50万元。
项目支出,是用于保障我会机关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,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41.74万元。
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:
(一)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69.54万元。主要用于:基本工资、津贴补贴、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等人员经费;残疾人康复、残疾人扶贫、残疾人救急、残疾人体育等项目支出。
(二)医疗卫生支出8.58万元。主要用于:行政单位医疗和公务员医疗补助。
(三)住房保障支出12.66万元。主要用于:职工住房公积金和购房补贴。
(四)其他支出22.30万元,主要用于:资助人工耳蜗康复救助聋儿医学评估费用及残疾人助学项目。
三、“三公”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
2017年“三公”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3.70万元,其中:因公出国(境)经费3.50万元,公务接待费5.00万元,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.20万元。
(一)因公出国(境)经费较上年预算无变化。
本年度拟安排出国(境)1人次。主要包括出国人员国际旅费、培训费、住宿费、伙食费等,其目的主要是出国开展交流。
(二)公务接待费较上年预算无变化。
本年度公务接待费计划主要用于各种业务交流及调研。
(三)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上年预算减少4.80万元。主要原因是2016年实行公务用车改革。
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辆,其中:轿车1辆。
本年度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.20万元。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、维修、保险等方面支出。主要保障机关的工作开展。
四、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
我会2017年履行一般行政管理职能、维持机关日常运转而开支的机关运行经费,合计23.50万元。
第三部分泸州市残疾人联合会2017年部门预算表
一、部门收支总表
二、部门收入总表
三、部门支出总表
四、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
五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
六、人员支出预算表
七、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表
八、项目支出预算表
九、一般公共预算“三公”经费支出表
十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
十一、政府采购预算表